考场组织由市、州电大(分校)组织各考点实施。这项工作主要由市、州电大(分校)根据省电大下发的期末考试文件和市、州,电大(分校)下发的考场考试时间安排表、考生签到表等材料组织所属各电大工作站、辅导点、教学班实施。
其具体组织要求是:
●选派作风正派、敢于执纪的人员作为监考教师,并认真按照考试纪律、考试规则、考试执考程序对监考教师进行有实质性内容的考前培训。
●设立考场办公室。在考场内张贴考试纪律、考场考试时间安排表、考场示意图;考场内应设警戒线,非工作人员和非当场考生不得跨越,并有专人监督,保证考场的正常秩序;统一开考、终考时间和铃声。
●配置监考教师。30人的标准考室应配2名监考教师。监考教师在开考前应认真核对考生的学生证、身份证的照片是否与考生一致,考生的学生证、考试通知单上的学号是否一致,考试通知单上的座位号是否与桌上贴的座位号一致,并让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,指导考生在试卷上写上座位号并加以核对。
●考试结束后,监考教师应将实考考生的试卷按座号的顺序从小到大装订成本(按考生签到表顺序装订成一本,缺考试卷不装订在内);把签到表上的考点考室代码、首考号末5位填在试卷包头纸和试卷袋上的相应位置,同时把应考人数、缺考人数、实考人数填在试卷袋的相应位置;把签到表上的试卷编号、考点考室代码、首考号末5位数、缺考座位号对应填涂在缺考卡上的相应位置。
●考场办公室回收试卷时应由专人核对座位号顺序、考点考室代码、首考号末5位数、缺考卡是否与签到表一致,核对无误后将试卷装入卷袋内密封,并回收签到表和缺考卡。
●市、州电大(分校)在回收试卷时间同样要由专人核对卷袋上的考点考室代码,首考号末5位、缺考卡、应考人数、缺考人数、实考人数是否与签到表上一致,同时回收签到表和缺考卡。试卷回收完后按要求时间送省电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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