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了国家开放大学是可以退学的。根据《国家开发大学学费退费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学生因故退学,须凭财务部当年开据的学费专用收据(原件)和党政办公室印制的“退学文件”(新生凭招生办公室开据的《保留入学资格通知单》或批准件),到财务部办理学费退款手续。
具体来说,学生退学学费的退款依据不同情形而有所不同。对于新生报到缴费后,因体检不合格,学院批准“保留入学资格”或经劝留无效、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,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学费。对于学生已按当学年学费标准全额缴纳学费的,经学院批准退学的,按照该生当年在校的实际学习时间,计算其应退学费。
退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退学时间:学生在开学后的一定时间内可以申请退学,具体时间一般由学校规定。
退学申请:学生需要向所在学习中心或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,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。
费用处理:退学所需缴纳的相关费用,一般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处理。如果学生在入学后发现所选专业与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不符,或者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完成学业,也可以申请退款。具体的退款政策因学校和地区而异,需要参考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。
需要注意的是,退学可能会涉及到学费和相关费用的处理,以及学籍的注销等事项。因此,建议在进行退学前了解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。此外,一旦退学,学生将无法继续享受到国家开放大学所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。如果学生已经退学,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恢复学籍的。